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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合药委〔2014〕8号
关于举办“以耐药监测促抗菌药物合理应用
和科学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84号),提高我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推进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工作的科学化和可持续化发展,根据《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72号)的要求,受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我会承担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监测网成员单位对开展监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帮助临床和微生物学科间有效沟通和协作,提升细菌耐药监测水平和质量,经研究,计划2014年在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部分试点医院中开展“以耐药监测促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和科学管理─百家医院在行动”培训活动,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1,参与培训的100家试点医院名单见附件2。请各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积极支持,予以配合。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联系人:
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 刘晓琳
电 话:010-88312120
传 真:010-88312155
邮 箱:naiyaojiance@heliyongyao.org
附件:1、“以耐药监测促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和科学管理─百家医院在行动”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2、“以耐药监测促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和科学管理─百家医院在行动”培训项目100家试点医院名单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药政处)。
二○一四年三月五日
附件1:
“以耐药监测促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和科学管理
--百家医院在行动”培训项目
实施方案
一、背景
近年来,我国在推动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抵御细菌耐药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系列法律法规和技术文件指导下,采取多项整治措施规范临床用药,同时,建立健全了相应的技术支撑体系,建立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开展细菌耐药性监测,为有效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做出了极大努力。
为使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更加科学化、精细化,医疗机构中其管理、感染控制、临床微生物、药学、临床各学科等各部门需有效配合,相互支持,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正是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细菌耐药监测,是减少细菌耐药性,正确指导临床合理诊治感染性疾病的一项重要保障。
根据《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72号)文件要求,由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负责运行管理的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自扩大建设以来,积极组织全国一千多家医院开展了细菌耐药性监测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了进一步做好细菌耐药监测这项集行政与技术于一体的重要工作,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计划将“以耐药监测促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和科学管理--百家医院在行动”作为2014年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试点项目,协助试点入网医院搭建“管理-微生物-临床”学术交流平台,共同推进细菌耐药监测网工作逐步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目的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使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加深对细菌耐药监测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入网医院多学科、多部门间的协作和交流,努力提高临床微生物检验标本的送检率和合格率,提高临床微生物实验室病原菌的检出率和准确率以及细菌耐药监测数据的质量,及时监测、准确上报细菌耐药信息。
三、培训对象
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成员单位中100家试点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成员,医疗管理部门,感染控制、临床微生物、感染相关的临床科室、药学、护理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形式与内容
(一)培训形式
试点医院院内培训会,由试点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2014年度至少举办一次培训会。
(二)培训内容
以下列内容为基础,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细菌耐药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
2、微生物检测标本的采集和运送;
3、临床医师对耐药监测数据的解读;
4、感染性疾病的病原学诊断基础。
五、授课师资
以各省级细菌耐药监测中心专家和试点医院本机构管理、临床微生物、感染等专家为主,根据需要可获得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技术分中心和全国细菌耐药监测学术委员会专家的支持。
六、培训安排
(一)该项目由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主办,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技术分中心、各省细菌耐药监测中心、相关试点医院共同协办,辉瑞投资有限公司支持。
(二)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设计,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验收并对项目经费进行管理,本项目2014年度为每家试点医院提供1.5万元专项经费用于组织召开培训会,为出色完成此项目的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授予项目证书。
(三)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技术分中心和各省细菌耐药监测中心应对此项目的开展予以技术支持和学术援助。
(四)各试点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项目的计划和落实,从事细菌耐药监测网工作的相关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
(五)项目支持方辉瑞投资有限公司受主办方委托,负责与相应试点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沟通、协商,协助并配合医院完成此项目,包括培训计划的制定、会务组织落实、费用预算与结算、会议总结汇报等,需定期与主办方汇报并接受指导和监督。
七、联系方式
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
联系人:刘晓琳
电 话:010-88312120,传真:010-88312155
邮 箱:naiyaojiance@heliyongyao.org
附件2:
“以耐药监测促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和科学管理
--百家医院在行动”试点医院名单
省 份城 市医 院
北 京北 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北 京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友谊医院
北 京北京华信医院
北 京首都医科大学朝阳医院(西区)
天 津天 津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天 津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天 津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天 津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河 北石家庄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石家庄河北省人民医院
唐 山唐山市工人医院
山 西太 原山西省儿童医院
太 原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太 原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内蒙古呼和浩特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包 头包头市中心医院
辽 宁沈 阳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沈 阳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大 连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大 连大连市中心医院
吉 林长 春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长 春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长 春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黑龙江哈尔滨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院
哈尔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上 海上 海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上 海上海市瑞金医院
上 海上海市仁济医院
上 海上海市中山医院
上 海上海市华东医院
江 苏无 锡无锡人民医院
常 州常州第一人民医院
扬 州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徐 州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苏 州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浙 江杭 州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杭 州浙江省人民医院
宁 波宁波市第一人民医院
温 州温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金 华金华市中心医院
安 徽合 肥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合 肥安徽省立医院
福 建福 州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福 州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福 州福建省立医院
厦 门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厦 门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江 西南 昌江西省人民医院
南 昌南昌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山 东济 南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济 南山东省立医院
青 岛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烟 台烟台毓璜顶医院
河 南郑 州河南省人民医院
郑 州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洛 阳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湖 北武 汉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武 汉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武 汉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湖 南长 沙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长 沙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长 沙湖南省人民医院
广 东广 州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广 州广东省人民医院
广 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广 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广 州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深 圳深圳市人民医院
湛 江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
广 西南 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南 宁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海 南海 口海南省人民医院
重 庆重 庆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重 庆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
重 庆重庆三峡中心医院
重 庆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四 川成 都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成 都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成 都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
成 都四川省人民医院
四 川南 充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贵 州贵 阳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
贵 阳贵州省人民医院
云 南昆 明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昆 明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昆 明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陕 西西 安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西 安陕西省人民医院
西 安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甘 肃兰 州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兰 州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青 海西 宁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宁 夏银 川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新疆乌鲁木齐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乌鲁木齐新疆自治区人民医院
乌鲁木齐新疆自治区中医医院
乌鲁木齐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
乌鲁木齐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乌鲁木齐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喀 什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